A:
您好,日安:
如您所述,似乎是貴公司已持有該有限公司簽發之本票。
若持本票申請法院核發本票裁定,待本票裁定確定後,得執本票裁定與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查詢該公司之各類所得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確定公司名下財產狀況、收入後(例如:由銀行利息收入推算帳戶餘額有無執行實益),再視情況聲請強制執行。
而如貴公司知悉該公司對於第三人有金錢債權(例如:該公司尚未收取之工程款等),亦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但以上建議僅供初步參考,仍須視具體狀況,方能為準確之判斷。謹建議您宜備齊相關資料,向專業法律人士進一步諮詢。】
運鞍法律事務所
鄭婷婷 合署律師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571號7樓
(06)297-7899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