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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請問我工作5天是否可領新水?

請問我工作5天是否可領新水?


林OO 發問於 2007-01-17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我在服飾店上班,請了一天的病假
公司說要公立醫院的証明,我沒有
公司就說要扣三天的新水,算曠職一天
我總共上了5天的班
但我要離職時他說我的薪水被扣光、沒錢領了
而且說勞基法規定沒上滿一個禮拜也沒薪水可領
請問這是真的嗎?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526
匿名

律師

A:  您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3條之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又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一 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 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三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所以如您能證明確有生病,公司仍應給付半天的工資。至於沒上滿一個禮拜的部分,公司仍應按比例計算工資,不得恣意苛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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