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好,個人獨資一間有限公司,曾申請青年創業貸款,如今想停業或解散公司,貸款部份繼續持續按月繳納還是必須一次清償呢?
A:
您好:
一、有關「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係政府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促進創業精神,創造經濟發展,協助取得創業經營所需之資金,且用途係作為青年新創或所營事業營運週轉所需,該貸款必須為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之適用對象,即為5年內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且負責人年滿20歲至45歲,再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本項貸款申請。
二、本題個人申貸「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後,如因停業或解散公司等,進而有暫停營、結束營業,或者有變更負責人之情形,究竟應按月繳納還款,抑或一次清償,應視借款人與承貸金融機構所簽訂授信合約之約定內容而定,後續仍應依照原還款條件繳納,或另行與承貸金融機構協議還款方式。
三、借款人獲得各項貸款均應如期履約,假如有還款困難情事,可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調整貸款期限或償還方式,避免因未正常繳款影響信用紀錄,進而影響個人及事業未來發展。
四、另,對於「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如有相關問題,亦可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洽詢,免費服務電話:0800-056-047。
五、以上回覆敬供參考,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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