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國際律師中心受豐胸中心委託處理此事,民事案件:食言未按約定完成案例逃單失聯,包裹到貨沒有在承諾時間內領取,欠費行為逃單罪,至今失聯懷疑你方故意不回,聯繫網警跟國際社會局以及郵局調查事情,老師聯繫你沒迴應。包裹今天到期,現按照你方逃單欠費行為以及中途退出配合完成案例失敗,進行按照食言未按照約定完成案例降低成功率口碑責任追究賠付包裹原價,現進行提告訴。根據機關明細,你的行為已經導致委託人損失慘重案例沒成功,直接進入申訴程序,擬定納入台灣司法院失信人員系統,嚴格執行限高令!建立失信被執行名單。
依照《中華民國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的規定以及民法第184條處理!
將會書面通知寄到住址。聯繫警署機關部門調取資料找到你本人介入調查,直到案件結束為止恢復正常。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對方就是詐騙,不會對您提告,您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或者構成犯罪
2、對方只是嚇唬您而已,不可能有警察機關會找到你
3、如果擔心不知道該怎麼自保,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須年滿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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