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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販售水貨 收到總代理下架警告

販售水貨 收到總代理下架警告


SOOOOOOOO 發問於 2022-10-23 | 臺中 | 其他

Q: 目前已登記為小規模營業人在蝦皮販售商品
日前收到自稱為總代理的私訊
說明我販售的東西為水貨,要求我方下架,否則將有法律行動
我方有要求其出示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我司授權A公司得使用XX品牌名稱、商標、產品圖片作為XX品牌在台灣地區品牌宣傳、促銷、展品展、批發及所有相關商業行為、社群活動
並另授權委任A公司行使XX品牌商標及圖文維護保護之行為

依據網路資料與其證明文件
可能有爭議的地方應該是1.商標權與2.智慧財產權
但我方
1.僅在商品標題打XX品牌OO商品,內文與圖片均無使用其商標。也沒有使用該公司在台灣註冊的XX(原文為英文)+xx(中文譯名)名稱。
2.商品頁面的圖片均為自行拍攝(商品盒裝四面),完全沒有使用任何其他圖片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其他能被"採取法律行動"之地方?

智慧財產權 商標權問題

瀏覽人數:1875

A:  您好,
一、按「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商標法第36條第2項本文定有明文。您如係從市場管道購入原廠商品再轉售,且依您來文所述,均無使用其商標,依照上開條文,即所謂權利耗盡原則,應認於此種情形下,商標權人無法就此進一步主張商標權。
二、至您自行拍攝商品照部分,需視商品本身是否屬於著作權法第5條之著作,以認定是否構成對著作權之侵害,如非屬著作,則不構成對著作權之侵害,如屬於著作,例如卡通公仔、雕塑等,則其攝影應經著作權人同意始可。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分析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3602-2825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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