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最近和朋友發生性關係,我不想要讓其他人知道。但對方有把對話截圖存下來,有散播出去的風險,如果散播出去對我會有影響,如果對方真的傳播出去會犯法嗎?希望可以有機會讓他不散播出去
另外對方說如果要刪,要再發生一次關係
A: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您好,就上述對方言論(對方說如果要刪,要再發生一次關係),可能涉犯刑事恐嚇犯罪,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待刑事案件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告訴空間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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