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和他人於七月初簽有一份三個月五萬元的影音專案外包合約書,合約書訂有每月外包產出內容,公司並於合約簽訂後先行支付定金三萬元,並約定完成專案履行的事物後,再行支付尾款二萬元.
合約第一個月中後期,對方就多方藉口推延未能交付第一個月應交付的全部作品,經多次溝通後,對方還是無法完成.八月初經於 LINE中溝通,雙方同意專案中止,扣除對方目前完成的部分,對方須返還 2萬5千元,雙方則正式終止本案.
但對方依舊多種藉口推延,直至目前仍未返還定金. 上週又再催促,並告知如果仍繼續拖延不含,將以法律方式進行後需處理.
請問
1. 我如何進行後需法律追討作業?
2. 我上網查了一下,我能以民法502, 503條, 以歸責於對方未能履約,要求損害賠償,並以249條,要求已退還定金二倍,為訴訟要求嗎?
3. 訴訟部分要準備或提出什麼的資料,處理程序要如何進行?
4. 如果訴訟順利,後續追討部分要如何進行?
5. 有什麼快速且方便的處理方式讓對方返還定金呢?因為畢竟訴訟事件還蠻麻煩的事?
A:
您好,
民法第249條第一項第三款有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但您所述的內容,對方似乎還是有履約部分,所以原來才會同意以對方返還 2萬5千元來結案,所以是否可以求償兩倍定金,仍需了解全案具體情況,方可能評估。
就您所述爭議,一般先以正式信函(如: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等)催告,如仍未能解決,則是將爭議相關證據(書面、付款資料、往來訊息等)整理完善後向法院提告。
如確定勝訴,則可向對方提出強制執行聲請。如怕對方脫產,或許可以考慮先聲請假扣押,但因您所述爭議金額不大,所以比較少人會針對此等金額聲請假扣押。
一般就金錢糾紛,會先申請支付命令,程序較簡便快速,但對方如異議,則需進入訴訟審理程序。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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