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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倘若要構成詐欺罪,需視對方有無「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反之,則僅為單純民事糾紛。
依最高法院判決,不良賣家會被認定構成詐欺罪之類型如下:㈠、「締約詐欺」㈡、「履約詐欺」
依您所述,對方可能已構成詐欺罪,詳細細節判斷,建議尋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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