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是一名網路賣家 客人跟我訂了一雙鞋子 我們這邊是匯款後寄出 我有先跟客人收款 之後可能物流延遲比較晚到 客人就去提告我詐欺 過程中我沒有封鎖他 也沒有不回他 我也有訂貨證明 想問一下這樣提告檢察官會起訴嗎? 如果不起訴 我要怎麼將鞋子或是金額 退給客人?
A:
您好,
因您陳述的事實不明,不了解到底有無送到貨給對方,假設您可以證明非因您之故送貨遲延且已送到貨,則可能不會構成詐欺,如您想退款又不知對方帳號,可向檢方表明要退費但請對方提供帳戶。
刑事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條款如下供您參考: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實際狀況還是要視個案具體狀況才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建議。
如有任何問題,再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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