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想請問公司負責人因涉嫌另案(因涉嫌洗錢防制法,但與公司無關案件)
嫌疑人掛名公司之資金(友人投資資金,有金流、投資協議書為證)是否會因此遭查扣?該公司登記為有限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
A:
您好,
依據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的董事須具備股東身分,原則上經營及所有不至於完全分離;與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經營與所有分離的公司治理模式並不相同。但原則上如真的屬於個人的犯罪行為,和其擔任負責人公司無關的話,應該不會影響公司資金的部分。
但還是要看實際金流及交易狀況是否真的沒有涉及到公司。
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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