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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客人拒收樣品,要向我方求償

客人拒收樣品,要向我方求償


邱OO 發問於 2022-08-03 | 臺中 | 製造業

Q: 請問客戶委託我方開模時只有簽報價單,報價單上有寫訂金收到後30日試模,但是我們未收取客人訂金下就開始試模,也寄出樣品給客戶了,客戶一直用尺寸不符來拒絕確認樣品,半年以來客人呈現放棄狀態,只要我們不主動打電話詢問樣品行不行,他就不會打來說樣品行不行。
一直到現在我方不想再為其試模,客戶卻說我們叫不出樣品要向我們求償。
請問報價後都沒收取任何費用,這樣客人還能像我方求償嗎?

民事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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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您開立報價單給客戶後,客戶有回書面承諾或口頭承諾,雙方買賣契約即屬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有效。若雙方契約內容是開模,並約定客戶於30日內給付三成訂金後試模,雙方自應依契約履行,雖然客戶尚未給付訂金而您已試模並提供樣品給客戶,且似乎已超過30日,您已有權向客戶請求給付訂金。而您與客戶約定提供樣品確認,客戶遲遲不予確認樣品尺寸,請先檢查報價單有無文字約定客戶確認樣品之期限及樣品尺寸,若無,建議您寄發存證信函催告限期給付訂金,並請客戶具體指明樣品尚須修改內容,若屆期未確認,視為承認樣品等文義,倘客戶未回覆,或回覆後您依旨修改、客戶仍不願確認,再發存證信函通知終止契約,請求客戶給付訂金及賠償所失利益。
鄭志明律師敬覆1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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