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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未取貨提告

未取貨提告


李OO 發問於 2022-07-07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您好~想請問一下如果要提告在網購貨到付款未取貨買家的詳細法律流程為何以及可以提告的期限為何?謝謝您。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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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按消保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三、報紙、期刊或雜誌。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消費者通常有鑑賞期可以解除契約,但若多次貨到付款未取貨,刑事方面,您可以依刑法第355條詐術使人損害財產罪提告,惟此部分通常實務上較難成立,除非故意多次為之,民事方面,您得依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之規定向買家請求損害賠償。
謝謝您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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