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合夥單方面要退出如何結算

合夥單方面要退出如何結算


AOOOO 發問於 2022-07-06 | 花蓮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律師您好~
我與朋友合夥各出資100萬,另青年創業貸款100萬。開幕這7個月來因觀念不同,入不敷出,朋友決定退夥,由我另找一人合夥繼續經營。
請問該如何結算朋友的投資額?
另想請問是該跟他清算完畢再與新合夥人另訂合夥內容嗎?

契約審閱

瀏覽人數:1730

A:  您好:

如您所述,該合夥事業係您與朋友二人共同成立,而今朋友決定退夥,朋友退夥後,僅剩您一人,依民法第667條及第692條之規定,合夥之目的事業已不能完成,因此合夥視為解散,應進入清算程序。
清算則依民法第697條至699條之規定辦理,清算時應先以合夥財產清償合夥債務,如有剩餘,剩餘的財產應按合夥契約當初約定的盈餘分派比例來分派。若剩餘的財產不夠讓所有人取回出資額時,應按出資額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時有合夥債務尚未到清償期,應將清償所需的數額先從合夥財產中劃出保留,不得分派給合夥人取回。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時,全體合夥人對於不足的債務負連帶責任。
如您所述,您與朋友各出資100萬元,青年創業貸款100萬係由您與朋友共同借貸的話,則合夥財產應計算為200萬元,又若有購買合夥事業設備都須列為合夥債務扣除後,方能進行返還出資額。
若要找新合夥人繼續經營,建議與朋友清算完畢後,在與新合夥人另訂合夥內容,以釐清權利義務。
合夥事業解散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關係及權利義務,須視個案不同而斷,因此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為諮詢,更為妥適。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