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客人購買商品覺得瑕疵,那是商品本身。客人對商品過敏,同意給她退費退貨客人說我騙人,說好的多寄一件呢?
A: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您好,就上述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妨害名譽等等刑事犯罪,有無告訴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待刑事案件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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