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想請問在旋轉拍賣販售二手蘋果耳機
也有告知過買家不確定商品的真偽
買家也知道 但卻還是執意購買
有對話紀錄
事後收到耳機卻說不能用
要求我退款 我沒有要退
就說如果我們耳機是假的
就要報警走法律途徑
請問這樣買家能告贏或是賣家有錯嗎?
A:
您的問題大致可以區分兩點說明:買賣耳機消費糾紛與假貨報警。
一、首先,關於買賣耳機消費糾紛,在法律上,賣方基本有提供無瑕疵商品給買方的義務(除非您一開始就已經說免除瑕疵擔保義務),若商品有瑕疵,買方可以向賣方主張減少價金、解約、損害賠償或請求賣方提供無瑕疵之物(民法第359、360條)。因此,若耳機無法使用,買方可以主張解約,並請求賣方退款。
二、至於買家若商品為假貨將報警處理。先說明販售仿冒商品可能會涉及商標侵權問題,且有刑事責任。如果買家合理懷疑商品真偽報警處理,屬於告發行為,並無違法。除非買家明知商品為正版商品仍報警,才可能討論是否有誣告罪問題。但一般來說,並不建議賣來路不明或真偽不明的商品,以避免後續不必要的責任風險。
陳全正律師 02-25080830/ mail:max@joinlaw.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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