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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問題


林OO 發問於 2022-03-28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參與公司內部投資計畫,上面有一條若離職出售持有股權給公司,股權價金為起初投資金額,若遇虧損情況可自動放棄股權,後來不幸離職了,當時仍在攤提本金未賺錢,股權問題也都沒有說怎麼處理,只有單純內部合約未法律公證,現在公司期初攤提結束,開始獲利,請問我能否有權主張取回部份本金

股權結構設計 公司變更(合併、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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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依問題內容所述,若您離職時沒有「放棄」股權,那麼您離職以後仍然擁有股權,則於公司獲利後,您自可依據您所擁有的股權對公司做合法的主張。然而,您任職於公司多久?離職至今多久?「公司內部投資計畫」的主要內容、架構為何?都不清楚,故很難僅依您所提問之內容,提供確切的法律意見。

2.依本所經驗,通常這類「投資計畫」,對離職員工應有一定的規範限制,以免員工離職日久之後,突然對公司主張行使股權。然而詳細情形,仍須由律師審閱過您所謂的「公司內部投資計畫」書面後,方能做更精確合法的答覆。以上,敬供參考。

智呈國際法律事務所
謝富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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