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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被刮傷,對方嫌太貴


盧OO 發問於 2022-03-07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對方牽車把我方機車弄倒,上面有刮痕
但我方車是進口車偉士牌限量色
對方只願意賠償5000 說家裡還有兩個小孩要養
但我也還在讀書,基本上是要整個車體換掉需要14萬,但我不想搞成這樣,所以我和對方說機車板烤錢就好,對方覺得還是很貴想要調解。

民事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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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要先行了解什麼是調解?調解與和解一樣是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的法院外紛爭解決制度。
調解可由調解委員協商雙方利益進行磋商,然而如果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認知落差過大,根本就無法互相讓步時,對方請求調解也沒有用,因此會建議您,如果雙方經過調解協商不成立(或者您不想跟他調解浪費時間),請可以向法院請求對方賠償,但相對於調解的紛爭解決程序,法院紛爭解決通常會花費許多勞力、時間及費用,這部分也是要提醒您的。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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