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緣由如下所述:
我本身晚上有兼差二手買賣PDA手機補貼家用
十月下旬時在網路上看到有一個賣家賣的手機比市價便宜
而且在敘述說有四台存貨
因此我在拍賣的問與答中詢問賣家如果四台一起買是否能便宜點
賣家回覆說四台可以算便宜點
而且他的賣場也有留電話給我
但因賣家說他當天晚上要下墾丁玩,所以說最好那天能交易
因他住台北、我住苗栗竹南
我就想說能不能他去墾丁時經過頭份交流道,能否在交流道面交
那位賣家說好,所以當天晚上我就跟他交易了
因我有兼差二手買賣,所以我就把手機拿去網路拍賣
因為賣的還不錯,所以我就問那位賣家他還有沒有手機
賣家說有,所以我就再跟他拿
交易前特別詢問他是否為公司貨、是否可以開立發票等
賣家回覆說是公司貨也可以開發票,但開發票要加稅
因此我就跟要跟我買手機的買家說可以開發票
所以就沒有發現那位賣家賣給我的是贓貨
加上他出貨給我都有他們倉管領貨的單據
直到陸續跟賣家買了好幾次
我也曾去台北跟他拿,他也都穿她們公司的制服
他們制服是在賣PDA手機的,而且向賣家開取的發票也是她們公司開出來得發票也有店章
所以我就不疑有他
後來有一天被她們公司發覺PDA是她們家公司的
一經調查才發現是她們公司的員工監守自盜把公司手機拿出來賣
後來他的老闆就帶警察來找我了,還看到家中還有一台他公司的手機
當天晚上我就被警察帶去警察局了
我想請問
我根本不知道我跟賣家拿的是贓貨,我該如何處理呢?
而且我向賣家要求開發票他也開給我(而且是開她們公司的發票)
面交時他也穿他們公司的制服
我根本就不知道他拿給我的是贓貨,我該怎麼辦呢?
請您幫幫我,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
晚上兼差賣PDA手機只是因為我對PDA有興趣
所以就想利用興趣看是否能賺點錢來養家
沒想到卻發生這樣的事情
那一天一夜在警局是我人生中最煎熬的日子
我本身有恐慌症,還好有老婆的陪伴
我無權也無勢,面對這樣的事情都不知道要怎麼辦
我一個安安分分的人為家庭努力賺錢也從來沒犯過法
我好無助,家裡經濟已經很不好了
現在又發生這樣的事,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我也是受害者啊!
請你救救我,我好徬徨、好無助,請你幫幫我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您若能將你所提到的情形提出證明,欠缺贓物的認知,應該是不會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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