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合夥鬧不愉快想拆夥

合夥鬧不愉快想拆夥


李OO 發問於 2022-02-20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你好 請問 兄弟之間 合夥 但想法不一 有些爭執
長期累積久了 演變出很多問題所在 我們這方想拆夥 但對方一直不想拆夥 想盡各種辦法不拆夥 我們該如何是好?謝謝????

公司變更(合併、解散、清算、歇業)

瀏覽人數:579

A:  民法第 686 條
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
前項退夥,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
合夥縱定有存續期間,如合夥人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仍得聲明退夥,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您好,就上述可先確認當初合夥契約有無約定期間,否則可透過上述規定,經出資人表示退出後,計算合夥財產虧損盈餘等等內容後,依比例請求返還,可考慮先透過與合夥人協商處理,爭取雙贏,有無協商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