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老婆侵占公司貨款4600萬,因案已經判四年刑責,並也履行還款,每月都有支付薪資所得給債權人(公司),其老公連帶保證人也要按月還款嗎?薪資所得的三分之一
A:
可能需先釐清您和您的太太是否有跟債權人達成和解或調解,約定由您太太按月支付款項,並由您擔任連帶保證人。倘若以上問題均是肯定,那麼再釐清您太太是否有按約定按月支付款項,倘若也有,那麼因為您和您太太答應債權人的款項均有按月支付,債權人尚無法對您請求。倘若沒有支付,債權人當然可對您及您太太請求支付。
倘若您沒有擔任您太太的連帶保證人,那麼對於您太太的債務,原則上您毋庸負擔。因您提到薪資所得的三分之一,可能是強制執行的金額,但是您所述情況不明,還是建議您檢具相關資料找律師面對面諮詢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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