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稅籍登記查詢公司停業中實際卻與雇主簽約,公司登記負責人和稅籍登記的負責人不同,要以哪位為債物人呢?除了可能逃漏稅外,這樣停業中實則營業違反公司法嗎?
A:
您好:
1、 關於您的問題請先區分公司登記及稅籍登記差別是什麼?設立公司一定要依照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但稅籍登記是因為公司有營業事實,公司必須繳稅,所以要稅籍登記,因此如稅籍登記負責人與公司登記負責人如登記簿一致是以公司登記負責人為準。
2、 然而公司僅是停業,並未進行清算行為,法人格仍存在,因此您的債務人仍是該公司。
3、 需要判斷對方是何種原因停業,如果該公司是因為違反法規經主管機關課以停業處分,該公司仍繼續營業,主管機關仍可連續以怠金為處罰。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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