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有特休的問題想提問麻煩各位謝謝
任職公司滿兩年未滿三年
正職坐滿一年(已經有領七天特休了)
工讀生滿又坐滿一年
第二年看公司人資系統特休只有6.5天
這樣是正常的嗎?
已經坐滿兩年了目前第三年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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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懂想提問一下 怕自己認知錯誤
A:
依勞基法第38條規定: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倘若您符合第三款的條件,基本上有10天特休,然而事業單位結算特休可能採用週年制、曆年制或會計年度,因此要先看您的公司適用何計算標準,才能了解是否有何於法令,如要進一步諮詢,歡迎來信(htkaolaw@gmail.com),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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