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二審判決要支付的金額後(但是無法一次付,只能每個月分期付),是否可以和對方談一次給付的金額確定後在向法院這邊提出這筆債務已和解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擅長民事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供您參考
1. 判決後,仍然可以委請律師跟對方協商和解,並請對方簽立和解契約與清償證明書。
2. 倘若對方仍然以判決書作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此時可以提出清償證明書證明已經賠付對方。避免遭二次求償。
3. 本人有處理過跟您類似的案件,
4.如果不清楚和解書或清償證明書怎麼書寫或訂立,建議可加LINE ID:light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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