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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租禮服工作室是否適用消保法


鄭OO 發問於 2022-01-07 | 臺北 | 其他

Q: 您好:我們是單租禮服工作室、有位客人在今年二月的時候和我們預定了一款婚紗要4月拍照穿和7月宴客穿,當時因為兩場一起使用我們給了他優惠價格$34000並且請客人付清款項。隔天這位客人致電表示不需要我們的拍攝禮服了,他又去別家選到了,我們也明確告訴客人金額會幫他留到宴客的時候再來做挑選,客人也同意了。中間一直有與客人聯繫預約過來挑選以及確認另外一套禮服、今年6月客人在次致電表示因三級警戒婚禮需要延期、我們也回覆客人待宴客時間確認時在告訴我們,以方便安排試穿取禮服的時間,我們是沒有期限的保留。昨天2022/01/07疫情三級警戒已經解除好一段時間了,客人忽然來電表示婚禮要取消、希望我們退款,但是我們簽訂的契約上面有清楚表明金額不退,但是可以轉讓或轉消費,我們提供了方式給他,但是他不願意接受、又在平台上胡亂留言、講一些不是事實的事情來毀謗公司。試圖影響我們其他的消費者、想請問我們該怎麼回覆這位客人會比較好呢?單租禮服工作室是不是不適用於消保法呢?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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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您好, 對方言論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妨害名譽)的問題,惟有無告訴空間仍要就相關PO討論,後續考慮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二審刑事判決終結前)就其損失向對方請求損害(名譽權)賠償責任,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以免權益受損。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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