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刑法第 217 條 (偽造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您好,就上所述親人以及業務等等行為可能涉犯偽造文書,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待刑事案件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後續再另外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解除債務,至於其他細節(舉凡費用以及訴訟時程等等問題)以及有無訴訟或是協商空間可持資料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