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員工私自聯絡已離職員工之緊急聯絡人
因離職前與在職員工有金錢糾紛,
離職後無法聯絡,進而聯絡緊急聯絡人,
詢問債務問題。請問有違反個資問題嗎?
A:
您好:
依您所述,在職員工顯然是為自己利益,且欠缺個資法第19條第一項各款特定目的,蒐集個人資料,有違反個資法第19條,得依第41條提出告訴之虞。以上仍視個案而定,建議您向專業法律人士為正式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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