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到職3天提出離職,但報到時繳交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及印章等都無法取回。
因到職第一天有簽寫一份「新人職前同意書」裏面內容有提到:到職日當天繳交之所有資料及印章,恕不退回。
離職當天再次口頭詢問公司職員及老闆皆回覆不能退回。
但影本上都未標記任何用途,擔心會被用於其他不法用途。
我該如何處理?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主張公司應該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要求限期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資,包含銷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丟棄印章等。作為自保的手段跟方法
2、如果公司拒絕配合辦理,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檢舉、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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