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欠朋友57萬 當初借錢周轉做生意那時開火鍋店,他有跟我說他如果家裡繼續用錢,我必須拿一筆錢出來,我是有回應他說 好 因為那時候做生意自己有在周轉,所以有辦法大筆還他 但是火鍋店收起來之後我就固定每個月還他$20,000 去年四月份到今年12月已經換了三十六萬了
但他今天跑來我家跟我公婆說我找他借錢害我被家裡的人罵
像這個部分我可以告他恐嚇嗎
A: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不少債務問題,經驗豐富
1、您可以委託律師,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同時,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人格權(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對方支付精神賠償
2、但對方的行為並不會涉及恐嚇罪
3、建議您應該跟對方簽署清償證明書或者還款協議書,避免遭到對方獅子大開口
4、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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