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當初看車時也有詢問車主有沒有漏油漏水或待修的部分他們說沒有,過戶後隨便找一間檢查車就需要花10幾萬修理,其他待修修車廠預估還要再花10萬,請問這部分他們有構成什麼罪嗎?我們可以怎麼捍衛我們的權利呢?
2.因為當初車主説沒有漏油漏水待修,所以我們也知道行情才出35萬買這台11年的車,他們說車商估價32萬,結果我們問只有20-25萬,請問他們這樣欺騙是詐欺嗎?
3.我們買車當下也有跟他說我們不是專業的所以詢問你們因為我們不會看有沒有漏油漏水所以就相信你們,結果現在反而說我們沒有檢查是我們自己的問題?他們就是現況交車
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您好,若您們確實有對方就有無漏油漏水或待修的部分他們說沒有等等保證約定相關事證,提告刑事詐欺方有起訴機會,否則只能循民事訴訟程序尋求減少價金或是解約,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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