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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訂金歸還如何爭取比例原則

訂金歸還如何爭取比例原則


蘇OO 發問於 2021-10-27 | 彰化 | 其他

Q: 因向某機器製造廠採購新機器,採購機器價格為305萬,交期3個月,並已付訂金30% 為90萬(支付訂金時只有採購單,沒有任何合約書),期間因故,所以在下訂金後的20天隨即通知機器工廠需暫停購買機台,機器工廠原表示需沒收全部訂金,協商後答應退50% (45萬),我們消費者想法是在下訂單第20天即通知停止,交期為3個月,我們想主張如該工廠依損失比例計算應不超過45萬。
**想詢問我們消費者如何爭取訂金歸還達到比例原則 ?
**說明 : 此採購案,機台工廠此交易沒有提供訂購合約書,我們支付訂金該供應商亦沒有開發票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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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約定之違約金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定有
明文。至於是否相當,即須依一般客觀事實,社會經濟狀況及當事人所受
損害情形,以為斟酌之標準。且約定之違約金過高者,除出於債務人之自
由意思,已任意給付,可認為債務人自願依約履行,不容其請求返還外,
法院仍得依前開規定,核減至相當之數額。

您好,依照上述台端雖有違約事實導致定金被沒收,惟其金額45萬是否過高,仍有討論餘地,若雙方協商未果,可以考慮透過法院裁判確認,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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