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一位教師,今天收到一張強制執行的命令,讓我不知所措
反覆思考,應該是之前大哥用母親貸款
但是母親去世之後就沒繳了
因此債權轉移到我身上,也就是用強制命令執行扣款動作
我想請教的是
我可以提出抗告,提出異議嗎?
那如果可以的話,強制命令是否會取消?
那我應該如何寫抗告書呢?
因為我還要付貸款
如果強制執行三分之一的話,我根本無法生活
況且不是我欠銀行的錢,真是不甘心
這嚴重影響到我的生活
可不可以請律師幫幫我
請問我應該如何做才能取消強制執行的命令呢?
謝謝您的回覆
擔心人 侯勇光 2005/12/20
A:
一、可向法院執行處聲請閱卷,查明債權關係。
二、若係如所稱是繼承您母親之債務,則若未於法定期間內辦理限定繼承(三個月內)或拋棄繼承(二個月內),則無法有效抗辯。
三、若強制執行薪資三分之一會影響生計,可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向法院聲請扣薪比例(金額)減少(請參本專區相關問題解答)。
四、遭執行部分,可向其他繼承人要求平均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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