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如果未經過你的授權 會也會有相關的民事責任。至於偽造文書與否因為並沒有偽造的行為所以不構成。
2.第474條(消費借貸之定義)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如果可以舉證出有交付金錢以及借貸的合意就可以;也是可以,但要注意對方拋棄繼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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