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逾期25年的勞保費問題

逾期25年的勞保費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21-10-05 | 臺北 | 製造業

Q: 父親近期因爺爺過世,因而辦理喪葬津貼,卻突然收到勞動部公文,公文表示父親為投保單位之負責人,因投保單位積欠勞保費,而暫停給付津貼,欠費年間為民國85年,25年間從未接過勞保局的通知,且公司於10年前結束營業時各種稅金、保費也已結清,直至收到公文前也並未受到任何欠費通知

以下問題還煩請詳細解答:
1:逾期25年,且期間並未發出任何通知,是否已過追溯期?
2:是否為作業疏失?
3:收到的公文後附一張繳費單,但計費內容有問題,內容為應繳保費85年2到8月,共7個月,但滯納金卻是85年2到6月,共5個月,此繳費單是否有問題?此份公文是否有可能為詐騙?
4:此種狀況是否可提供有利的主張
以上問題煩請詳答

瀏覽人數:3082

A: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您好,台端若不服勞動部處分,可於收到公文後30日之內提出訴願,至於有無訴願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