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3/31在網路買遊戲帳號,因7/22遊戲帳號暫時凍結,向遊戲客服詢問才知3/8賣家使用小額付費儲值未繳費,只要繳費就能開通遊戲帳號,我便告知賣家,賣家拖延至今仍不打算繳費,原想自行結清所有欠費使帳號解開,去電信門市一問之下才知賣家積欠兩萬多超過我能負擔的範圍,而且賣家刷小額的那支門號已經沒在使用。
我感覺他因那支門號沒要做使用所以從一開始就不打算繳費,我請他把帳號收回,他也不願意賠償此遊戲帳號的金額,賣家現在故意不接電話訊息已讀不回,我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您好,對方若自始即無意願繳費,企圖透過買賣轉嫁消費責任,確實可能成立刑事詐欺犯罪,惟有無成罪空間仍要就相關事證釐清,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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