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如果您網購一個線上減肥產品,隔天跟他說不訂了要取消訂單,他聲稱是客製化的不給取消,否則將提告,請問這樣我會犯法嗎? 謝謝
A:
您好,
一、按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之規定,本法第19條第1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19條第1項解除權之適用: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其立法理由為,第二款規定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例如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依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等;消費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非屬本款所稱之客製化給付。故如若購物網站上,僅就該網頁所特定顏色或規格加以選擇或指定者,並未另外提出消費者個人特殊需求,非屬客製化給付,仍有消保法7日鑑賞期之適用。
二、再者,倘若商品(服務)因性質特殊有符合排除消保法規定可不提供消費者7日解除權時,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有告知消費者之義務;若企業經營者未履行告知義務,消費者仍可主張適用7日解除權。
三、如您係就網頁上所提供減肥產品型號款式選擇,原則上此商品應非屬於客製化之商品,而該網站上賣家是否有履行對消費者的告知義務依題旨尚未明瞭,如未履行時,則賣家並不能排除所謂7日鑑賞期規定,亦不得拒絕取消訂單。
以上謹供卓參,如有進一步問題指教,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謝謝。
理旭法律事務所 許宏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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