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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民法第249條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所以本件若可歸責於客人之事由而取消訂單,則貴司可以依上開條文內容來拒絶返還定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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