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客人無故取消訂單

客人無故取消訂單


MOOO 發問於 2021-09-23 | 臺北 | 其他

Q: 客人向我們訂貨,契約成立且已收訂金。

但近期客人無故取消訂單,並且要求退還訂金,我們拒絕。

不久後收到法院通知,法官要求我們進行調解,但是這是客人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

請問我們要接受調解嗎?因為我們也不打算退還訂金,因為是客人有錯在先;亦或者,直接進行訟訴比較好?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瀏覽人數:1012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民法第249條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所以本件若可歸責於客人之事由而取消訂單,則貴司可以依上開條文內容來拒絶返還定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