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
1、我媽媽要把房子過戶給我,但不知讓採取哪一種方式最「節稅」,是用贈與的方式嗎?
若是用贈與的方式,是一次贈與,還是可以分次逐年贈與?
(因為我聽很多朋友都說可以「分次贈與」,一年贈與100萬以內可以不用稅,是不是這樣?)
2、還有我不想透過代書,我想自己去辦,這樣會不會很麻煩呢?
自己去辦會不會被刁難呢?或者您覺得最好由代書辦理?
3、房子過戶(或贈與),我需要繳交哪些費用?及稅金呢?
4、我該準備什麼證件、資料呢?
感謝您的回答!
A:
小薇:妳好!
1、母親贈與房屋如其總價額超過免稅額(的確如你所言每年為100萬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依法須課贈與稅,其稅率依同法第19條各款之規定,視其超過額度多寡而不同,最少為4%、最高為50%,因此如果不急,分年贈與是個好方法,每年在100萬元範圍內贈與,就課不到贈與稅了。
2、自己辦登記並不困難,如有問題,稅捐處或地政事務所詢問台亦有專人服務,可以請教他們。
3、房子過戶須繳基地部分增值稅,及房屋部分的契稅,還有登記費。
4、須備母親的印鑑證明書、印鑑章、戶籍謄本、權狀、登記聲請書、贈與契約書,上開稅單納稅收據及妳的身份證影本與印章。
5、如妳想免繳贈與稅,須先辦分年贈與取得免稅證明後,才去辦移轉登記,除非母親無錢分年贈與,否則一般多是每年由母親贈與一百萬元。取具證明存放,等到自己受贈金額達到該房屋之公告現值時,再一次以之買取之方式,登記手續較為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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