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股份有限公司(無股東)本身與銀行有貸款未清償,若承接該公司(轉讓),是否等同承接下該公司之銀行欠款,
若該公司含有商標及專利等,是否也會自動轉讓至新負責人
購買該公司是否需要簽訂何種文件在進行變更
A:
公司有獨立的法人格,股份有限公司不會沒有股東,公司股東的變更,不影響公司之法人格。股份有限公司如有貸款,自應依約於貸款期限屆滿時清償。即是一般人口語陳稱的接下公司銀行欠款。
惟股份移轉時,一般多會對公司股份進行鑑價,以決定股份購買之價格,可於鑑價時,先列入該筆公司債務,使每股價格變低,抑或雙方於股份買賣契約中另行約定,來保障買方的權益。
公司如有商標權、專利權,如係登記在公司名下,自然也是繼續存續,不受股東變更之影響。但公司權利不會移轉至新負責人個人名下。假使公司相關權利有登記在原公司重要股東或前負責人之情形,則應於股份購買時洽談清楚,如該權利應歸屬公司,則應進行權利移轉並完成相應登記。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