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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損壞店內商品,但無告示牌警示

損壞店內商品,但無告示牌警示


林OO 發問於 2021-08-20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疫情原因,店內會用壓克力層板防疫。
有一名顧客帶小孩,小孩把我們的壓克力板弄倒了,事後要求賠償。
對方說 我們沒有固定好,也沒有貼請勿觸摸,等警示才沒有制止小朋友。 這有法可以賠償嗎?

民事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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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主要會依侵權行為法則來要求店家損害賠償,但縱然店家設置有過失,仍可依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主張過失相抵,以降低賠償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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