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聊天內容字句

聊天內容字句


彭O 發問於 2021-08-19 | 臺北 | 其他

Q: 在聊天平台私訊1:1聊天但是,對方推薦外匯交易平台結果錢目前拿不回來,我跟他說是騙人吧,對方說要提告。

民事 民事訴訟程序與法令釋疑

瀏覽人數:308

A: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您好,目前對方行為可能涉犯詐欺以及違反銀行法等等刑事責任,有無告訴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待刑事案件起訴後附帶民事求償,此外一對一私訊並不至於於妨害名譽刑事犯罪等等問題。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