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一下,於臉書某社團裡看見有人PO商品拍賣,有跟賣家下訂單及商品樣式,但收到貨後商品與選擇的樣式完全不同,跟賣家反映後堅持不退貨,最後直接被賣家封鎖。
想請問有甚麼管道可以處理這事件,目前證據有對話紀錄、賣家FB及賣家提供的店面住址。
A:
您好:
如果商品效用不足、錯送商品或數量短少,可能牽涉民法的瑕疵擔保跟不完全給付之問題,若賣家堅持不退貨、甚至封鎖買家,商品顯非當初販售時所描述的品相、規格,即可能有詐欺故意,得向檢方提起詐欺告訴。
法規依據: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法第227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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