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台灣幹部到大陸工廠上班是否有遣散費 ?
他已在大陸做有2年多了且也有勞保,但因公司不需用所以請他不用再到公司上班了
請問這樣是否有合標準可領遣散費?
謝謝您的回答.
A:
1. 先確定雇主是誰?一般來說,大陸台商會在大陸另行設立公司。台端如果是台灣公司在台灣雇用,派到大陸工作,則有台灣勞基法之適用,被雇主資遣可依法請求資遣費。但若台端是被雇主以大陸公司名義雇用,則須依大陸勞動法規之規定。不過該法令僅適用當地之大陸籍員工,台籍員工並不適用,故只得自力救濟。
2.只要是台灣公司之雇主提前片面終止解約,就有勞基法資遣費規定之適用。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