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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路購物未收到貨品

網路購物未收到貨品


許OO 發問於 2021-08-09 | 桃園 |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Q: 2021
5月 我在米*邦購物網經由fly**gv平台發布的網購資訊購買了兩樣商品
7月 官方在該平台發出高告所有貨物延至7月底出貨完畢
8/2 詢問Line官方客服,我的貨物進度,被已讀不回
8/3 考慮到該購物公司因已有眾多使用者因貨物延遲及貨品瑕疵等資訊, 恐有誠信及品質問題,便依官方Line客服管道要求退費,也列出退費相 關資料,但一直到隔天還是被已讀不回
8/9 收到物流業者通知收貨, 經查詢, 該業者於8/5安排出貨, 基於早已於8/3發出退費申請因此拒收,不過仍未收到退貨款項

請問是否可以要求相關賠償?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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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行政院所公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提到:「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為契約之一部分。」、「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如電商和網購企業經營者在網頁上有公告預定出貨時間,即屬交易上其他重要事項,企業/電商經營者也必須提供消費者預定出貨時間的必要資訊以及確認機制。
網頁上、訂單成立頁面上有約定到貨時間,卻遲遲沒有出貨,消費者可以向企業/電商經營者依民法債務不履行給付遲延的規定,限期催告、提醒企業/電商經營者送達。企業/電商經營者在期限內沒有送達,消費者可以解除契約、取消訂單。
消費者主張解約、退款,卻遲未收到退款款項,當消費者與網購商家發生網路交易糾紛時,消費者可以先向企業/電商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如消基會),或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消費申訴。企業/電商經營者對於消費者的申訴,要在 15 日內妥適處理。當消費者認為未受企業/電商經營者妥適處理,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消費申訴。
以上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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