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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面交退貨


黃OO 發問於 2021-08-05 | 臺中 | 其他

Q: 請問 網路上面交二手輪胎,對方宣稱符合我輪胎規格,交易後 ,去輪胎行卻無法更換、商品不符,尚未滿7天,這樣有辦法退貨嗎?

消費糾紛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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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法定的7日鑑賞期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然而消保法是用來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消費關係,故網路賣家必須是以經營經銷商品為業的企業經營者,始受消保法法定7日鑑賞的的規範。如果賣家只是一般民眾透過網拍的方式出售,而不是以網拍為業的人,就不是消保法的企業經營者,雙方買賣關係不會有消保法的適用,當然也不會有消保法第19條法定7日鑑賞期的適用,只能回歸民法買賣之物是否有瑕疵之關係。
您購買輪胎雖然是透過網路聯絡,但實際上與賣家約出來見面時,賣家已拿著商品本體供您檢視,如您仔細看完輪胎後才決定要買、付錢,於此情況下,您在購買輪胎前並無不能詳加判斷或思考是否要購買,此時的面交也沒有消保法之適用,如果產生糾紛,應依民法相關規定處理,亦即您須要證明該輪胎並不符合賣家所述,或有其他瑕疵等情形,才有辦法主張退貨。

以上謹供卓參,如有進一步問題指教,歡迎隨時與本所聯繫,謝謝。

理旭法律事務所 許宏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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