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 非上市櫃公司能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2. 如果要發債,必須給信評機構評比嗎?
3. 發債是否有任何條件或資格限制?
4. 發債的金額上限?
A: 依照《公司法》第246條以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得募集發行公司債。因此非上市櫃公司也可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本國企業發行公司債,並不需要給信評機構評比,但發行人必須檢齊相關文件向金管會申報,採取申報生效制。發行公司債之主要限制,包含公司債總額(《公司法》第247條)限制、無(有)擔保公司債發行限制(《公司法》第249條)等等,須視發行公司過往經營紀錄以及發行性質是否屬於公開發行而定。此部分還需有欲發債公司之詳細資料,才可進一步評估條件與限制。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