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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購預購商品付訂,沒收到貨

網購預購商品付訂,沒收到貨


吳OO 發問於 2021-07-06 | 臺北 | 其他

Q: 您好,網上社團購買公仔至今大概4-5個月,過了交貨期,且付了訂金(公仔都是付定不會另簽紙本約,但有對話紀錄)
現在公仔漲價賣方現在跟我說沒貨我該怎麼求償?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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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之規定,只要買賣雙方意思表示合意,即便沒有另簽紙本約,契約關係仍然成立。

確認買賣契約成立後,賣方遲未出貨,買方得依民法第254條「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其契約。」之規定,向賣方催告限期履行,如賣方仍未交貨,買方即得解除契約。

契約解除後,買賣雙方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賣方因為買賣標的物進價超過定價而無法出貨,應屬於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買方即得依民法第249條第3款「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之規定,向賣方請求加倍返還定金。

最後,依民法第260條「解除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之規定,買方解除契約並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之行使,買方自得再依民法第231條第1項「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之規定,向賣方請求賠償因遲延所受的損害。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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