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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說好7天出貨,沒貨還不給取消.

說好7天出貨,沒貨還不給取消.


蔡 發問於 2021-06-17 | 新竹 | 其他

Q: 你好,我在蝦皮買了一個東西,賣家說要7天出貨,可是7天後還是沒出貨,所以我要取消訂單,可是賣家不給取消,還揚言說要把我個資po上網,6月7日下訂單6月14取消,我該怎麼做才能取消這個訂單呢!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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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8條: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前,亦得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契約。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所訂購之商品無排除消保法解除權之情事,則您於收取貨物前或取貨後七天內都可以不附理由解除契約,只要以書面通知賣家解除契約之意思,買賣契約即為解除,賣家不能不讓您取消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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