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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保單理賠部門與業務員串通


楊OO 發問於 2021-03-29 | 臺中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詐欺,保單理賠部門與業務員串通,刺激保戶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發作。
進而無法親自索討理賠款項,不能上法院追討。

契約審閱 民事訴訟程序與法令釋疑 契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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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保單理賠部門與業務員串通詐欺,造成保戶身體或經神上之損害,保戶當得依法向保險公司或相關行為人提起民刑事訴訟。

相關法條為: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 185 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
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有關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或上法院追討,您均可以委任專業律師代為處理。

如需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問。

陳麗雯律師敬上(電話:02-2542-9950 / 官網:www.omniservic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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