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前公司在最近聯絡我說,我七年前還在公司做設計時,用了有版權的圖做活動,現在對方公司要告侵權,前公司已自行跟對方談好和解金,要我一個人全部負責,我在前公司的所有檔案都算公司財產,我也離開了五年多,要怎麼處理比較恰當?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針對公司的請求,該圖片是否確實由您所截取應先確認,且本件之請求是否逾侵權行為二年時效,也應先釐清,另由於公司和解時您未參與,所以對方公司和解金額也可以爭執,且就您們內部比例分擔問題,公司本身也應負擔責任,可以一併主張依比例來分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