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延續之前問題
(1)一般查執行命令多久查一下呢?
(2)若我找到新工作時,執行命令查扣1/3薪水時,再與銀行溝通還債務或是待業中與銀行溝通還債務?那樣的勝算有多少呢?
(3)只是擔保人是否可以處理1/3的債務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一、債權人可隨時查察債務人之財產狀況,並聲請強制執行。
二、有工作與無工作是否影響與銀行之溝通和解,頗難一概而論。
三、銀行是否同意您還清三分之一債務而免除您的保證責任,應與銀行溝通,或許可以以借資一次清償之方式,給予銀行有較大之同意誘因。若達成和解,應以書面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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